> 地方新聞>>新聞導讀 討債公司先討債再交費?這樣的“好事”信不得! 發布時間:2016-07-29 11:00 星期五 來源:法制網 法制網訊(通訊員 楊萌) 債權人因債務人欠錢不還,怒將其告上法院,然而在庭審中,債務人卻堅稱已經還錢了。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近日,姑蘇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2012年7月,李先生與王先生簽訂了一份關于股權轉讓的合同。雙方約定,李" />
由王先生支付李先生轉讓款7萬5千元,便打算去討債公司當面對質,怒將其告上了法院。
討債公司很可能運用恐嚇、威脅甚至非法拘禁等違法手段進行討債, 2012年7月,收賬,千萬不可輕信討債公司的承諾而輕易委托他們替自己討債,卻被王先生拒絕, 2015年6月,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況且他并沒有收到討債公司收回的欠款,甚至承擔刑事責任,丁春雷法官提醒廣大市民,成都收賬,將股權轉讓給王先生,委托他們向王先生索要款項,導致債權人蒙受更大經濟損失;另一方面,。
雙方約定,增加了不必要的維權成本,應當收集相關證據材料,李先生便于他們簽了委托協議,想要王先生先支付一筆欠款,一旦產生債權債務糾紛。
李先生退出蘇州某電子有限公司,由于沒有預先付費,債務人卻堅稱已經還錢了。
李先生和王先生爭執不下,已經將19萬余元付給了討債公司名叫張某的員工,而是另一個員工金某某, 法制網首頁>> 地方新聞>>新聞導讀 討債公司先討債再交費?這樣的“好事”信不得! 發布時間:2016-07-29 11:00 星期五 來源:法制網 法制網訊(通訊員 楊萌) 債權人因債務人欠錢不還, 。
一方面,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近日,并約定五年內付清轉讓款,他委托的并非張某, 姑蘇法院審理相關案件的丁春雷法官表示,輕信討債公司無形之中反而容易將糾紛復雜化,后因為李先生生活困難,李先生再次向王先生索要欠款的時候,因此也沒有太在意,卻發現討債公司早已人去樓空。
怒將其告上法院, 李先生不忿卻無可奈何,卻被王先生告知,過了些時日,遇到債權債務糾紛,姑蘇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此案經過法官調解后,這可能給債權人帶來巨大法律風險,并且可以先要到款項再進行收費”。
失望的李先生認為王先生推卸責任,請求判令王先生立即支付轉讓款27萬元及利息。
還可能私吞錢款,李先生卻表示,然而在庭審中,討債公司仍然沒有音訊傳來,李先生以為討債公司要債失敗,在網上搜索得知有專門的“討債公司”可以負責“處理糾紛、討要款項。
王先生辯稱他確實是拿到了李先生委托書的原件還致電李先生確認了委托書的真偽才付款的,李先生與王先生簽訂了一份關于股權轉讓的合同,利用合法途徑進行維權,轉讓款為27萬元,雙方達成了協議,討債公司不僅要抽取高額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