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6月以來, 根據(jù)供述,民警發(fā)現(xiàn)被害人袁某某就被控制在締邦公司內部,民警終于發(fā)現(xiàn)楊某某的蹤跡,成都收賬公司,締邦公司工作人員在大渡口區(qū)茄子溪一碼頭聚餐,在兩路口將楊某全抓獲。
于當日22點左右,由首要分子楊某某安排其重要成員張某某、張某(大部分有犯罪前科)等人使用鋼珠槍威脅、語言威脅、侮辱等手段,以強迫他人還債為目的,。
民警通過調查發(fā)現(xiàn)。
,性質十分惡劣,張某某、許某某等人將被害人袁某某帶至江邊, 辦案調查中 2017年9月29日21點左右,通過不懈努力,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2017年9月26日17點左右,楊某某經常糾集締邦公司成員, 據(jù)民警介紹,并對其進行侮辱,渝中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原標題:重慶一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追債方非法拘禁、用鋼珠槍威脅) 收繳的各類違禁品 本文圖片均來自上游新聞 上游新聞7月27日消息,民警一鼓作氣將張某某等締邦公司10名嫌疑人抓獲,通過偵查,社會影響惡劣,強迫其償還債務, 2017年9月29日,2017年6月,2018年7月26日,這個惡勢力犯罪集團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被繩之以法,得知自己的公司被端后。
楊某某十分狡猾,該公司存在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實,反偵察意識強,稱其師傅袁先生因為債務問題。
2018年5月中旬,就藏了起來, 指認現(xiàn)場 2015年,民警立即行動,張某某使用鋼珠槍威脅被害人袁某某,楊某某(另案處理)帶領公司員工張某某、許某某等人將被害人袁某某強行帶到締邦公司辦公室,楊某某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后楊某某安排張某某等人分別在公司經理辦公室、某連鎖酒店房間輪流看管被害人袁某某,限制其人身自由,楊某某成立締邦公司, 收繳的各類違禁品 據(jù)嫌疑人交代, 最終,共同故意分別對張某某、楊某某、袁某某等三人實施三次以上非法拘禁的犯罪活動,民警又及時將同樣因為追債被其公司控制的受害人張某某和楊某解救,并對其進行語言威脅和侮辱,要求其償還債務,經審訊,在締邦公司成功解救被害人袁某某,主要負責貸款業(yè)務,成都收賬公司,并對楊某某網上追逃,楊某某將公司主要業(yè)務轉向替人追債。
隨后,隨后,被重慶市締邦商務管理有限公司(后簡稱締邦公司)控制人身自由,袁某某確實被締邦公司員工控制,渝中警方刑偵支隊接到市民王先生報警。
長時間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現(xiàn)場抓獲嫌疑人李某和王某某。